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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不照勞基法的老闆該如何檢舉他?
發問:
我是送貨司機,當初應徵老闆說27000元~28000元,但是發薪水卻東扣西扣只發了22000多(有請假2日)早上7.40上班每天送到晚上9點~10點(有時還到11點)不一定,一個月只休4天,加班不算加班費,勞退說給1000元然後再從薪水扣1000元,跟他溝通只說小公司沒在照勞基法,該如何要回我應得的薪水?
最佳解答:
依你所述說的內容,你們公司有幾個問題: 1.小公司沒在照勞基法。是否適用勞基法不是在於公司的大小,而是要看公司的性質,只要是符合勞基法第3條規定行業,均適用。 2.發薪水卻東扣西。依勞基法第26條規定:「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」。 3.早上7.40上班每天送到晚上9點~10點(有時還到11點)。不符合勞基法第30條第1項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。 4.加班不算加班費。公司對超過正常工時之勞工未支付加班費,不符勞基法第24條規定。 5.勞退說給1000元然後再從薪水扣1000元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14條第1項規定,勞退金是由雇主幫勞工繳,若是從勞工薪水中扣是不合法的。 6.我個人認為你們公司應是適是勞基法的,上述問題可以先向公司申訴,若申訴無效,可向勞工局(處)申訴(前不久屏東路邊買東西的都可以申訴了,你們公司就算不適用勞基法,也是可以申訴的)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 以上供參考。
其他解答:
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??http://*****|||||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??http://*****|||||可以上勞基法的網站去看看,如果還是覺得不行的話可以上勞機會的網站去找找看,或許可以找到你想要的解答|||||可以向當地主管機關(縣市政府勞工局或勞動檢查所)申訴, 如果不清楚可上網或打電話查詢相關電話! 基本上,以目前大多數行業皆已納入勞基法的範圍, 但因你並未說明你所從事的行業類別, 所以並不能真正判斷是否符合! 但就你所提你為送貨司機來看, 基本上以符合資格, 建議如果仍與你的老闆喬不好的話, 那就請當地勞工局出面協調吧! 畢竟,除了浪費自己的時間之外, 那是免費的!|||||您可以問您的律師朋友(如果有的話),或是您可以問問看朋友。CAAD3F79AE16AF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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