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+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
標題:
如何舉發前任公司漏開發票,進而逃漏稅的方式?
發問:
前任公司營業額幾乎一半沒有開發票,若要舉証對方逃漏稅,是否提供出貨明細以及客戶明細即可?倘若如此,公司可否告竊取商業機密?時間效力為多長?例:97年的出貨明細,98年舉發,ok嗎? 感謝回答 更新: 首先感謝sam的回答~~~~~~ 並沒有出貨單...只有從系統轉成excel檔...裡頭載明:客戶/出貨日期/出貨品項/出貨數量/單價/金額...這樣ok嗎?國稅局在何種情況下才會至公司搜查相關證據呢?譬如查扣電腦系統或是出貨單據之類的?
最佳解答:
是的!憑出貨單據即可檢舉!只是您必須有送貨單存證喔!最好能多幾張!以備不時之需! 我想國稅局查時,公司不會知道是誰檢舉的,如果您會有顧慮,或許請朋友代為檢舉也是ok,不然就是匿名檢舉,目前的檢舉方式最便利的是網路檢舉:https://www.ntx.gov.tw/Mail /MailAccuse.aspx(台灣省北區國稅局,可匿名或留名,但匿名無法查詢辦理進度)或http://www.ntat.gov.tw /county/ntat_ch/mailbox3_new.jsp(台北市國稅局,可匿名或留名,但匿名無法查詢辦理進度)。 再來就是檢舉經查實被國稅局開罰後有獎金!告發或檢舉證券交易稅代徵人有不為代徵、短徵、漏徵或證券買賣人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逃稅情事,經查明屬實者,稽徵機關應以罰鍰20%,獎給舉發人,並為舉發人絕對保守秘密,惟公務人員為舉發人及參與逃稅行為之舉發人,均不適用本條例獎金之規定。(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) 時間追朔至少5年都算有效喔! 希望以上能解決您的疑問喔!^^
其他解答:
去國稅局舉發! 好像有舉發獎金~ 不過小心你被裁員CAAD3F79AE16AF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