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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
我不小心開了別人寄錯的掛號信怎麼辦呢?

發問:

別人寄錯信到我們公司 平常我是直接將信退回給附近郵局 可是剛剛我不小心,沒看信封的收件人 就把信拆了 這樣我會不會犯了刑法的 妨害書信秘密罪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、文書或圖畫者,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 金。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,窺視其內容者,亦同。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? 可以把信封用膠帶黏起來(我是用剪刀剪開的)拿回郵局嗎? 還是不要管他,當做根本沒收到嗎? 我怕被告妨害書信秘密罪 附註: 收件的是大樓管理員 我並沒有簽收 信的內容是請款單和送貨單共4張 更新: 我想到一個辦法 用平信把請款單和送貨單寄回去 然後附註說寄錯了 這樣他也不知道開了他的信的人是誰 只是我要自己貼錢而已 這樣可以嗎?

最佳解答:

這些單子對你因該不重要 但對當事人非常重要 將原本信件黏貼回去 請警衛退回即可 如不想讓其他人知道 用掛號紀會給計件人即可 還好不是啥貴重東西 相信他們不會計較

其他解答:

無意中就是不是故意是過失該法條不乏過失犯|||||抱歉 不知道你幾歲了? 是什麼公司? 這麼怕事怎麼發財呢?... 這是很小很小很小很小很小的事件 有必要怕成這樣 又貼回去 然後什麼假裝沒收到 又假裝啥啥啥的嗎? 直接拿去原信件的地址 或是郵局 告訴對方 寄錯了 我也不小心打開來看了 就ok了 別怕成這樣好嗎 看到真得很好笑耶! 怕事怎麼發財?|||||個人意見供參 刑法315條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、文書或圖畫者,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。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,窺視其內容者,亦同。 但是不見得會被告(本法屬告訴乃論,換言之,當事人不告也無罪可言) 何況你是無心之過(雖違法是事實),故不見得會真的被告。CAAD3F79AE16AF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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